發布日期:2024-10-05 16:23:13
2024年1月1日起,江蘇省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23〕4號),丹陽市作為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280元調整為24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2元調整為24元。這一調整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進社會公平和經濟發展。
丹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鎮江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此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適用這一標準。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必須確保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項目: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這些項目應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另行支付。
用人單位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其差額部分;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勞動者有權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勞動者有多方面的影響。首先,勞動者的基本工資將有所增加,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其次,勞動者的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會相應提高,按繳存下限繳納的公積金額度也會增加。此外,病假工資、試用期工資、經濟補償金等也會相應提高。
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并確保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同時,用人單位還需注意,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費、特殊津貼等項目,這些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勞動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最低工資權益。首先,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確保其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其次,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