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5 14:36:12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這一標準不僅關系到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的重要手段。
根據最新的政策,扶余市在2024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調整情況如下: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4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6.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62元/小時。這一調整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這意味著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都必須遵守這一標準,確保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需要特別注意這些細節,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相關問答不包括。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及勞動者在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