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9 22:01:22
煙臺市在2021年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根據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21年度的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為22085元,而最低繳存基數則根據地區不同有所區分,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為1730元,市直及其他區市為1910元。這一政策的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年度繳費基數是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來核定的。具體來說,2021年度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2020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來確定的。工資總額的計算遵循國家統計局的相關規定。
單位需要根據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指導,認真進行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工作。調整工作可以在1月或7月進行,且繳存基數每年只調整一次。單位在核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后,應告知職工本人,并確保職工有機會簽字確認。若職工無法簽字,則單位需出具相應的承諾函。
煙臺市2021年公積金繳費基數相關問答問1:2021年煙臺市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是多少?
答1:2021年煙臺市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為22085元。
問2:不同地區的最低繳存基數有何差異?
答2: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的最低繳存基數為1730元,而市直及其他區市的最低繳存基數為1910元。
問3:單位如何進行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
答3:單位可以通過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拷取繳存基數調整表,核定后進行申報。已開通網上營業廳業務的單位也可以在網上營業廳進行申報。
結語 煙臺市2021年對公積金繳費基數的調整,體現了對職工住房需求的關注和對公積金政策的適時更新。通過明確繳存基數的上限和下限,以及規范調整程序,旨在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