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1 13:08:13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這一標準適用于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根據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許昌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市區和長葛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6元;禹州市、鄢陵縣、襄城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6元。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需要剔除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津貼、福利待遇等項目。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需要考慮多種因素,包括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組織也有權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1.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是否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整,確保勞動合同符合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5。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致,最低工資按何處標準執行? 應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執行3。
2024年許昌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權益保護的重視。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最低工資標準,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時,勞動者也應了解相關政策,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