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0-02 13:13:02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以下簡稱《繳存管理》)法規,現將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執行標準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按照《繳存管理》法規,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下簡稱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按照國統局關于工資總額構成法規或本市工資總額構成法規核定)。繳存基數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按照昆明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21年昆明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11,460.00元,月平均工資為9,288.33元。因此,2022年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執行標準為27,865.00元。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
按照《繳存管理》法規,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云南省人社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告》(云人社發〔2018〕16號)法規,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執行標準為:一類區1,670.00元,適用于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安寧市和嵩明縣;二類區1,500.00元,適用于昆明市所轄其他各縣、區。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或自愿繳存者自行選擇,比例不應高于12%且不應低于5%。
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按元計算)+單位給予的同等金額補助。
2022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高于市稅務局納稅的上限。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執行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法規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本通告下發前,2022年住房公積金少繳的單位,可進行補繳。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可通過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大廳或各服務網點,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