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30 12:35:07
問:政策規定,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企業辦法緩繳。某零售業個體工商戶問,他雇了2個店員,是否可以享受緩繳政策?
答:《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根據經營需要還可以招用從業人員。據此,個體工商戶可以分為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并可以將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納入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明確,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根據以上規定,這家個體工商戶有2名雇工,如果它已經以單位方式參加了社會保險,則可以參照企業辦法申請緩繳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否則,它應該先在有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才能享受有關緩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