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04 13:21:15
作為固定資產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3.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分類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4885-2010,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確定固定資產類別如下:
1 土地、房屋及構筑物
101 土地
102 房屋
103 構筑物
2 通用設備
201 計算機設備及軟件
202 辦公設備
203 車輛
204機械設備
205電氣設備
206儀器儀表
207器具、衡器及工具
3 專用設備
301工程機械
302 電力專用設備
303 安全生產設備
304 環境污染防治設備
305 試驗、檢驗設備
4 家具
401辦公家具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