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6:08:19
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屬于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18號)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