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2-30 15:58:58
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最新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目前廣西執行的是2020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新標準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一類標準適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等市的市區以及東興市,二類標準適用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市的市區,三類標準適用各縣、自治縣以及并除東興市外的各縣級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上調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至17.5元、15.3元、14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據了解,本次調整的增幅為20%,充分考慮了我區近年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及經濟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