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1-05 17:19:02
2022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入口
2022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入口: https://acc.jxf.gov.cn/點 擊"繼續教育報名”,登錄“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選擇繼續教育年份和"東奧會計在線"或"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遠程教育網"或“高頓繼續教育平臺"其中一家網絡繼續教育機構,繳費成功后進入學習。
2022年度江西會計繼續教育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贛江新區財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贛單位,有關省屬企業:
為做好2022年度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更好的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贛財會〔2019〕1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要求,現將開展2022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時間
2022年度繼續教育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繼續教育對象
在江西省境內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人員包括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①出納;②稽核;③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④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⑤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⑥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⑦會計監督;⑧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⑨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三、繼續教育內容
專業科目包括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等相關專業知識,
重點學習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新出臺的會計準則制度及解釋、稅收政策及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財政部印發的《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財會〔2021〕27號)、《會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21-2025年)》(財會〔2021〕34號)、《會計信息化發展規劃(2021-2025年)》(財會〔2021〕36號)和代理記賬有關政策等內容;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信息技術以及防范網絡電信詐騙等內容。
繼續教育學習培訓不得少于90學分或學時(1學分=1學時).
四、繼續教育形式
會計人員應按照《實施辦法》規定的十七種形式完成繼續教育任務,其中,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形式的會計人員可通過"江西省財政廳"官網(網址:https://www.jxf.gov.cn/)一"政務服務”一"會計綜合服務"或"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acc.jxf.gov.cn/)點擊"繼續教育報名”,登錄“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選擇繼續教育年份和"東奧會計在線"或"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遠程教育網"或“高頓繼續教育平臺"其中一家網絡繼續教育機構,繳費成功后進入學習。
網絡繼續教育費用按照40元/人/年度(費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統一標準收取,由會計人員直接在網上支付給選擇學習的網絡繼續教育機構。
五、有關要求
(一)參加江西省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應先登錄"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行人員信息采集,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工作單位所在地(學生由學籍所在地、暫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會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繼續教育或申請繼續教育學分折算。
(二)2022年度的繼續教育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學完所購課程并通過相應的考試。按照往年規定,我省會計人員可以通過網絡繼續教育的方式,在2022年度繼續教育規定的完成時限內補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繼續教育課程,在2022年度繼續教育開通之時也是2019年度繼續教育學習通道關閉之時,逾期未完成2019年度繼續教育任務的將終止課程,所交納的費用不予退還。
(三)各級會計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結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加強對本轄區有關部門單位和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現場學習培訓的指導和管理。要及時告知本轄區有關單位或現場會計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提前進行報備,繼續教育培訓結束后及時提供繼續教育考核結果等資料,為學員進行學分折算登記。
(四)會計人員通過規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分的,可登錄“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一"繼續教育管理"一"學分折算申請",按照提示上傳符合要求的學分折算資料,提交學分折算申請,由當地會計管理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審核,折算相應學分。會計人員當年通過其他形式參加的繼續教育(或抵頂)學分未達到90學分要求的,可通過網絡繼續教育補齊剩余學分,若需補學不超過45(含)學分,則按照20元/人/年度收費,若需補學超過45學分,則按照40元/人/年度收費。
(五)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規定和學分折算政策,請登錄"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查閱《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和登記操作細則》。
(六)原在外省工作,現已調轉到江西省境內工作的會計人員,應在江西完成繼續教育。
(七)會計人員在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過程中,如遇困難,可撥打已選擇學習的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服務咨詢電話
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