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8-24 13:10:01
工作滿五年,辭職企業年金能取出來嗎
這個要看單位制定的企業年金管理方案是具體怎么規定的,可以找單位的人事部門了解。我之前所在一家公司是規定,主動辭職只能提取自己繳納的企業年金部分及其收益,企業繳費部分及其收益不能提取。
企業年金辭職了怎么辦 需要滿8年么
企業年金中途辭職不可以取出企業年金。因為《職業年金辦法》規定企業年金只能在員工退休后才能拿出來。因此,員工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才能退出年金企業。離職之后,什么情況可以取出企業年金:(1)職工喪失勞動能力,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2)出國定居,可以提前拿出企業年金。(3)退休前,可取出企業的年金。如果員工退休后不幸去世,他/她的合法繼承人可以獲得年金企業。當然,上述情況比較少見。在大多數情況下,員工只是簡單地轉移到一個新的企業,因此無法獲得企業年金。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
第八條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一)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三)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未達到上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交了10年的企業年金辭職了怎么辦
辭職了只能暫由原單位保管,待到企業年金有著落處時再將其隨之轉移,或者待到退休之時再將其取出。
根據國家對企業年金的相關規定,職工只有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領取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后,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完全歸屬于職工個人:
(一)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企業年金方案終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職工過錯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因企業違反法律規定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勞動合同期滿,由于企業原因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五)企業年金方案約定的其他情形。
辭職了企業年金怎么辦
一般情況下離職,年金只能轉移到新單位,或在原單位封存,不能領取。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社部令第20號)企業年金的領取條件目前只有:
1.退休;
2.出國定居;
3.死亡(由受益人領取)。
離職的企業年金2種處理方式:
1.若新的企業有企業年金,則轉移個人賬戶下已歸屬權益部分。
2.若新的企業沒有企業年金,則轉為保留賬戶在原受托人處繼續管理(管理費自行承擔)。
估計你關心的其實是兩個問題:
1.是否能帶走,能帶走多少;
2.是否能打到自己賬上帶走。
對于第一個問題,就要看你們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方案中會有“歸屬規則”的條款(如無該項條款,則默認企業幫交部分100%屬于個人所有),在歸屬規則中,可能會有一些限制,例如:工作5年以下,企業部分不給個人;工作5年-10年,企業部分50%給個人;工作10年以上,企業部分100%給個人等等。你只要詢問到你們單位的歸屬規則,然后把你的情況往上套就可以了。屬于你的,都可以帶走。
對于第二個問題,怎么帶走,勞社部20號令有明確規定,只有死亡、退休、出國定居可以提取年金,所以你離職是肯定不能打到自己賬上的。如果新單位也有年金,就可以轉過去;如果新單位沒有年金,則目前的錢得留在原單位賬戶上,記得退休去領。
企業年金提取的條件是什么?
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入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后,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企業年金根據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種情形:
職工離職后,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由原單位繳納的那部分資金,是否歸職工個人享有?根據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種情形:
第一、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原則上不影響員工享受該部分年金權益,除非勞動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規定的情形——存在可解除合同的重大過錯;
第二、職工主動辭職的,原則上不能繼續享受該部分年金權益,除非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被迫辭職的;
第三、勞動合同期滿,由于企業原因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員工享受該部分年金權益。勞動者求職時,不僅要了解用人單位的薪酬待遇,還應了解該單位是否繳納企業年金、繳納的比例和數額。如果因企業年金問題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