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6-26 14:24:24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a一般是分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計提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按季繳納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次年5月31日前匯算清繳,應補稅額(全年應交所得稅額-已預繳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4繳納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補繳稅款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年度匯算清繳,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
7留抵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