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14 14:50:20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地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