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14 14:46:07
納稅人年度中間月份更換租賃住房、存在租賃期有交叉情形的,納稅人在填寫租賃日期時應當避免日期有交叉。 如果此前已經填報過住房租賃信息的,只能填寫新增租賃信息,且必須晚于上次已填報的住房租賃期止所屬月份。確需修改已填報信息的,需聯系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