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14 13:39:51
為平衡經營所得與綜合所得的稅負水平,此次改革對原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進行了改革完善,在維持5%至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大幅度調整各檔次稅率級距,如最低稅率5%對應的級距由原1.5萬元提高到3萬元;最高稅率35%對應的級距上限由原1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切實減輕了納稅人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