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12 17:56:07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號)第五條規定:“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國各地(公司總部所在地除外)的財產所涉及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等地方稅種,可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向財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的車船稅、印花稅,可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代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