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6:01:46
機構所在地的納稅申報
納稅人預繳稅款的時候會填寫預繳的稅款所屬期,納稅申報時可以抵減本期已經預繳的稅款。一般納稅人首先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第三行第二列本期發生額,如果當期不需要繳稅,那么在稅局預繳的這部分只需要填寫在附表四對應的第2列就可以了,其他不填寫;如果當期需要繳稅,在《附表四》第2列填寫當期全部的預繳稅款(包括本地及異地預繳),第4列填寫實際需要扣除的預繳稅額(需要小于等于主表24欄),然后再將可抵減稅額帶入主表的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
提示:跨省預繳的稅款,有可能在稅務系統中提取不到預繳稅款的數據,需要攜帶相關完稅憑證明細等資料到主管稅局做下信息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