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5:27:10
電子發票是不可以作廢的,只能“紅沖”處理。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開票人應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減,電子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需要與對應的物流、資金流信息一致,無需退回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